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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第十一中學校園欺凌事件應急預案
分類:規章制度 點擊:116 次 發布:2023-02-08
一、指導思想
為了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有效保障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及時處置侵害學生安全的惡性事件,維護學校的穩定,特制定《鄭州市第十一中學校園欺凌事件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我校校園欺凌傷害事件。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校園欺凌防控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 長:弋松偉
副組長:花書喜、梁鵬舉
下 設:
(1)應急處理組
組 員:于 童、張洪洋、柯 成
(2)傷員救護組
組 員:方 娜、李宏恩、馬亞男
(3)疏散引導組
組 員:賈秀祎、王志鵬、全體班主任
(4)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組
組 員:侯 蕊
校園欺凌治理電話:0371-66777562
辦公室:冬致樓 政教三
2、崗位職責:應急處理組負責在公安部門介入之前的處理調查,緊急時的格斗、控制等;傷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引導學生至安全地方;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匯報工作和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
四、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發事件的原因
由于種種因素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利益沖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欺凌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進一步加強師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班主任加強學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學生與他人團結友善、和睦相處、不惡語傷人、不與他人為敵、心胸寬闊、能包容和諒解對方,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沖突,為校園欺凌的發生消除隱患;注意特別時期,畢業生臨畢業時,學生的思想波動比較大,是校園欺凌的高發期和多發期,加強管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大限度減少和避免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
(2)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加強巡視,禁止外來閑雜人員進入學校。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教育學生不參與社會的小團體,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矛盾糾紛,避免社會青年、外校學生到校發生欺凌事件。
(3)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查登記,主動耐心接待,全力做好化解工作。
(4)經常性地與辦事處、派出所溝通聯系,及時掌握學校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人或事,采取有效對策。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學校欺凌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并做好記錄,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該批評教育要批評教育,該校紀處分要校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撥打110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校內一旦出現非法侵害現象,在場教職工應盡力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學校領導。無力制止的,可調集力量,同時撥打報警電話。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應急處理組的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全力與歹徒周旋,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對學生進行疏散。如需要的話,通過校園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各班主任、任課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員傷亡,傷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醫院搶救,并通知家長或家屬。
4、協助警方阻止欺凌甚至暴力行為的實施。
六、善后處理
1、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2、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后處理。
3、及時向師生及家長通報事件經過,穩定情緒,把損失降到最低。
鄭州市第十一中學